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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6 阅读次数:

教学〔20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进一步推动改革创新,加强规范管理,提升工作精细化水平,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高考安全稳定

  1.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加强对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指挥,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不能草率大意、粗糙行事。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制度,重大问题决策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并报告教育部。

  2.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健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加强从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升级完善各项技术措施,严密做好考务组织和考场管理,强化考风考纪监督。健全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预判研判,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二、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

  3.完善招生计划管理。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计划和备案的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加强省际间沟通协调,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根据国家政策导向,严格控制属地招生计划比例,继续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

  4.健全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长效机制。各地和有关高校要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严格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核,完善招生办法,创新考生服务,推动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要深入贫困地区中学,加大专项计划宣传解读,为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提供更多便利和帮助。

  5.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有关地方要进一步完善高考报名条件和办法,优化资格审核程序,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在当地参加高考。对于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的考生,流入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主动协调流出地予以稳妥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参加高考。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依法依规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报名资格的行为。

  三、进一步深化高考改革

  6.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积极推广上海市、浙江省在以招促考、以考促教、以教促学改革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要加强改革协同,积极借鉴试点经验,完善具体举措,确保改革平稳推进。2018年启动改革的省份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订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精心做好方案发布和宣传解读工作。

  7.深化考试内容改革。2019年高考命题要充分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以立德树人为鲜明导向,减少单纯死记硬背的知识性考察,推动学生关键能力和核心素养在教学和考试中的落地落实,助力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8.推进高中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各地要指导中学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制度,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强化监督和公示,确保内容真实准确。有关高校要积极探索在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院校分类招考等类型中使用综合素质档案,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考查评估,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改变简单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有关高校要遵循人才培养规律,在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和不同群体学生特点的基础上,研究制订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9.探索在高校组织的考核中增设体育测试。有关高校要在保送生、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分类招考等类型的学校考核中,积极增设体育测试,测试项目由高校自定,测试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引导考生更加重视体育锻炼。

  四、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10.大力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各地要加大高职教育资源统筹,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招考规模。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在职业技能测试中充分体现职业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逐步形成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

  五、严格规范考试招生管理

  11.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中央部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资格考生信息和录取要求须及时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12.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加强考生报考资格、投档资格和录取资格审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属地高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13.严厉惩处违规行为。对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六、深入开展招生宣传服务

  14.主动加强正面宣传。各地各校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访查询、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加强考生诚信教育,重点宣传涉考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行为。健全信息发布机制,重要考试招生信息须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或高校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方可发布。积极协调新闻媒体,进一步规范新闻报道,不得宣传炒作所谓“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加强舆情监控,防范招生诈骗等有害信息传播。

  15.优化服务考生水平。各地要加强对治安、出行、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认真组织应急演练。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各地各校要严格规范高校考试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管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信息安全,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平台的公益性和安全性。

  请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普通高校。(来源:教育部)

   附件: 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docx

教育部

2019年3月13日